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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6

中国质检局逗SK-II玩?(zz)

经过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SK-II还没有从狼狈之中醒过来,中国质检总局突然宣布,SK-II中发现的铬合钕两种重金属属于原料中混入的,本身不含这两种元素。而到目前尚未发现铬合钕对人体造成伤害的例子。SK-II将在中国恢复销售。

这样一个戏剧性的变化,把中国的消费者彻底忽悠了一把。到底SK-II含不含违禁物质?难道原料中混入的铬和钕就不算违禁物质了?到底这两种物质对人体是否有害?一连串的疑问,让我们不能不更多地去看在这个事件中的双方。

中国质检总局的公信力在哪里?

我们不能不承认,中国质检总局有翻云覆雨的能力,在它的出尔反尔之间,政府的公信力丧失殆尽。难以自圆其说的做法,让中国政府执政的随意性在世人面前表演的淋漓尽致。

在一个月之前,中国质检总局高调宣布SK-II查出含有违禁重金属元素,铬和钕。并且在同时表示,这两种元素对人体极其有害。顿时,全国上下人心惶惶,SK-II消费者更是潮涌般地涌向SK-II公司退货。而被这突如其来的灾难打懵了的宝洁公司,来不及对这个危机做出正确判断,以他们对公司产品的信心,第一时间的反应是政府搞错了。于是按照这个思路而产生的后来的处理办法,让消费者倍感愤怒,与宝洁公司发生了严重的争议和冲突,甚至升级为民族矛盾,很多网友惊呼:日本人在借进口化妆品对中国进行生物战!

这样严重的一场社会性的事件,今天在中国质检总局的声明中,戏剧性落幕了,转化为一场荒诞剧。

中国质检总局在前后说法不一,让人实在想不通一个政府的职能部门怎么可以这样草菅人命,恣意妄为。如果说前面的检查结果是正确的,那么为什么现在又允许这个产品恢复销售?如果检查结果是确实的,而像他们现在解释的,国内没有严格规定的超标标准,那这些官员凭什么在之前大张旗鼓的高调对外宣布?他们这样草率的没有依据的做法,使得SK-II的损失不计其数,这样的损失算在谁的头上?难道政府就可以为所欲为吗?本来一般的消费者本来对铬和钕知之甚少,只凭对于质检局的权威部门的信任而做出退货的决定,并且引起了对以往使用该产品的后果的担忧和恐慌。而现在,质检局轻描淡写的大转弯,却没有向给消费者带来的恐慌而道歉,难道对于行政的缺失所造成的损失甚至连道歉都没有吗?在事情出现时,很多人责备SK-II的名牌傲慢。现在我们却看到另外一种傲慢:执政者的傲慢。这样的执政者,让人无法接受。



宝洁打碎牙齿和血咽?

我们可以看到宝洁在中国质检局宣布这样的声明后,表示“非常感谢”,只字未提它在这次事件中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看到,大牌的企业在中国政府的胡作非为面前,也无法挺起腰杆,只能打碎了牙齿和血吞了。他们知道,和中国政府对着干是没有好下场的。中国政府想教训谁,你只能俯首贴耳地听着,没有回嘴的份。这一方面是依仗中国这个庞大市场,你不老实就给我滚出去,损失的还是企业。另一方面,惹了中国政府,在这个市场上混下去也难,今天税务局,明天质检局,让你永无宁日。


中国已经是一个国际化的市场,行政部门的谨慎行政和负责的态度,是树立中国国际形象和国际威信的前提,如果还是任由这样草率行政,并且以一种霸王的态度,毫无法制观念的行为横行,中国政府在世界的形象会彻底倒地,中国的市场环境也会受到非常大的质疑。这对于中国的整体发展不利。

2006-10-24

宝洁声明称将尽快恢复SK-II在华销售(zz)

链接: http://finance.sina.com.cn/xiaofei/consume/20061024/09293013223.shtml

宝洁公司24日声明称将尽快恢复SK-II在华销售。

此前,SK-II化妆品被检测出含有违禁成分铬和钕,被迫退出中国市场。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23日发表声明称,SK-II化妆品中所含违禁成分铬和钕系原料带入所致,正常使用含微量铬和钕的化妆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较低。

24日,宝洁公司委托其公关公司为新浪财经发来声明,全文如下:(声明开始)

SK-II产品被证实安全 将尽快恢复在华销售

2006年10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卫生部发布联合声明,就SK-II产品的有关安全问题进行了说明。基于该声明对于SK-II产品安全性的澄清,宝洁公司决定将在今后几周内恢复SK-II产品在中国内地的销售。

“宝洁公司感谢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在处理本次事件中负责而审慎的科学态度,并高度赞赏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的合作精神。” 宝洁公司大中华区总裁李佳怡女士说。

SK-II大中华区总经理黄文丽女士表示:“我们感谢消费者给予我们的耐心以及商业合作伙伴对我们的大力支持,同时我们对于此事引起的困惑深表歉意。我们对于国家权威部门对于SK-II产品安全性的肯定深表欣慰。SK-II始终把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并努力严格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和法规。目前我们正在与零售客户进行积极的沟通,探讨SK-II在中国内地恢复销售的具体细节。我们衷心期待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声明完)

2006-09-22

广告牌全拆,权力岂能如此任性(zz)

作者: 石敬涛
来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3:30 山西晚报

据《新京报》昨日报道:9月2日,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清理整顿活动的通告》,要求大连市户外广告牌匾由设置单位及个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则强行拆除。据悉,这次清理的范围,既包括各类违章广告牌匾,也包括之前已经获得行政审批许可的广告,全部户外广告均在拆除之列。

必须承认,对于户外广告进行“整顿”,是一个很好的公共治理目标。因为,得体、适时的户外广告,不但会给公众以美好的视觉享受,而且更是现代文明城市的象征。但是,进行“整顿”并不意味着“清理”,尤其是“包括之前已经获得行政审批许可的广告”,全部户外广告均在拆除之列,无论是于理还是于法,都是讲不过去的。

然而,同样无法否认的是,之所以造成今天户外广告的混乱局面,是公共管理部门平时疏于管理、执法不力之后的副产品。而现在,公共管理部门又妄图通过一种“暴风骤雨”式的运动式执法,不分青红皂白,不谈赔偿,不管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一锅端”全部拆除,显然是有违法治精神。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出尔反尔的运动式执法,不仅给公民个人和组织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更不可避免地导致政府失信。大连市这次对于户外广告治理行动的“一刀切”,让我们再一次领教了孙立平先生所说的“权力的任性”。这种任性权力的逻辑是,只要是权力想做的,就是可以做到的。比如,为了所谓的城市形象,有的城市提出无摊城市的目标,有的城市禁止果农卖桃子卖西瓜……而现在,大连市“全部户外广告均在拆除之列”的行为,显然是“任性的权力”又一次歇斯底里式发作。

依法行政被认为是对权力任性与专横的一种制衡。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正式实施,依法行政的观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打造一个诚信政府,是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也是公众对责任政府的期待。笔者认为,大连市户外广告“一刀切”,是不正当地运用法律的授权,是对行政裁量权的滥用,是以“依法行政”的名义对“依法行政”的最大戕害。这种“权力的任性”如果放任自流,将贻害无穷。如何驯服“权力的任性”和任性的权力,值得深思。石敬涛